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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期企业专利试点工作启动

1998-01-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蔺惠民)国家经贸委、中国专利局日前作出决定,自1998年1月1日开始,我国第一期企业专利试点工作,将在部分大中型企业中展开,每两年一期。

企业专利试点工作的目的是使部分技术创新和专利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先行一步,有效运用专利制度,提高专利保护水平,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以推动和加强全国企业的专利工作。

为此,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专利局提出具体要求:一、试点单位要建立健全专利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调动职工发明创造和开展技术革新的积极性。二、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专利意识,发挥企业专利工作者的重要作用。三、增加专利申请量,使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及时得到保护。试点企业在加大技术开发力度的同时,要自觉依靠专利保护,形成一个或几个拥有自主专利权(包括获得外国专利权)、有一定产业化规模的拳头产品。四、要加强专利信息的收集、管理及利用。在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立题前和研制开发中,以及在产品、技术出口中,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提高研究开发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现象发生;在技术、设备引进和中外合资、合作中,凡涉及外方专利的,都要对其法律状态进行检索,以避免受骗上当或侵犯他人专利权;通过检索专利文献,了解本行业、本技术领域的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用以制定、调整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五、试点单位要努力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重点抓好拥有自主专利权、市场前景好、技术附加值高的项目,使其上规模、增效益、产业化;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国内外的专利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六、要研究、制定和运用专利战略,搞好专利无形资产的评估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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